电动车违法处罚
其他
超标电动车“任性”与货车抢道!造成一死一伤事故!
近期,深圳交警集中开展
“禁摩限电”整治行动
但仍有一部分电动车不按规定行使
导致涉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
2017年10月25日20时12分许,朱某驾驶鲁V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一辆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行驶至宝安区宝安大道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搭载肖某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一死一伤道路交通事故。
现场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j132705todu&width=500&height=375&auto=0
据朱某供述,其于10月25日19时50分许,驾驶鲁V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沙井大王山装了废旧木材出发,准备拉到江西省赣州赣县送货,途经南环路(由西往东)行驶至宝安大道路口时,因刘某驾驶电动车突然从右向左斜插道路,刹车不及,导致事故发生。
经查,刘某驾驶的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或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瓶车、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的专用标志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5000元罚款。
3.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1000元罚款。
4.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5.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红灯的,处20元罚款。
6.驾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的,处500元罚款。
7.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的,处50元罚款。